读者入馆须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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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人:张迎春  发布时间:2022-03-03   动态浏览次数:557

1  本院读者凭本人借书证或工作证、学生证入馆,外单位人员须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入馆;

2  读者进入馆前,可将书包存放在存包柜,但手机、钱包等贵重物品自行保管;

3  注意仪容仪表、言行举止,馆内严禁男女勾肩搭背、搂抱亲吻;

4  维护公共卫生,不允许携带瓜果食品、非瓶装饮料进入,不随地吐痰、乱扔纸屑、口香糖渣等杂物;

5  爱护馆内公共设备,爱护书刊资料,严禁随意涂抹刻画,正确使用计算机等现代化设备,损坏按相关规定赔偿;

6  保持安静,不得大声喧哗,阅览室内禁止接打手机,不得占座;

7  若通过防盗仪器发生鸣响,请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检查;

8  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,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物品入馆,严禁在馆内吸烟和使用明火;

9  自觉遵守馆内各项规章制度,听从工作人员管理,违反馆内规定者,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处理。

10 严禁私自带书出馆。